性侵未成年人是违法的,相比之下有些行为是要从重处罚的,那性侵害未成年人哪些情节从重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34条,对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一些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疑难问题予以明确,是指导办案的规范性文件。

《意见》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以下七种情节从重量刑: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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