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多的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会把管辖法院给搞错,这个时候当事人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申请人:XXX,男,1969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AA县CCC镇镇府路46号。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人因YYY诉申请人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建民初字第000377号】,依法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1、请求你院将本案移送至BB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住所地虽为AA县CCC镇镇府路46号,但申请人于2010年7月在BB县DDD镇租房经营超市并居住至今,至原告YYY起诉时已超过1年(即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为BB县DDD镇)。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YYY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应由BB县人民法院管辖。故,申请你院依法将此案移送BB县人民法院。

特此申请,请予准许。

此致

辽宁省AA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5年月日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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