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需要进行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司合并有哪些形式,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合并的方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合并主要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同时,公司在发生合并过程中,还得遵循法律上规定的一些程序性事项。

相关法条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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