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商品不想要了怎么办,“七天无理由”帮您来实现。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7天的“后悔权”,但是过了7天还能无理由退货吗?华律小编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过了7天还能无理由退货吗

消费者在网购时,仅凭图片和文字展示,很难判断商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果收到的货物与消费者的期望相差较大,常常会产生退货的念头并由此引发与商家的纠纷。有了“7天无理由退货”这把“尚方宝剑”,网购的商品只要不喜欢,都可以退回去。

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货”

“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从在签收货物(以物流签收单时间为准)后7天内(如有准确签收时间的,以该签收时间后的168小时为7天;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货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外;同时,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受法律保护

如果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是受消法保护的。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或是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以及收到货却不办理退货手续或是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违者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七天还能不能无理由退货

超过七天卖家则可以拒接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请求。消费者如遇到维权问题,仍需要买卖双方具体沟通。网购时,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向购物网站或者消协组织、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这样才能减少和避免纠纷的发生,从而促进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

相关法条

[1]《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

[2]《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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