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一名彩民博中2565万元,兑奖时间截至2016年1月11日。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奖者最终没有现身,这也意味着大奖确定成为弃奖。那彩票弃奖后还可以领取吗?彩票制度有哪些缺陷?

彩票弃奖的责任主要在中奖彩民,因此彩票弃奖后不能再领取。

彩票制度有哪些值得思考

其一,提醒彩民中奖是否及时到位。

虽然《彩票管理条例细则》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告当期彩票销售和开奖情况,就包括当期彩票开奖结果、奖池资金余额、兑奖期限等,但坦率地说,仅简单公告是不够的,还应该有进一步提示措施。

其二,彩票兑奖期限是否合理。

虽然彩票兑奖期从原来的30天延长至60天是一种进步,但比较国外的彩票兑奖期限,我们的兑奖期限明显时间太短。如果把兑奖期限延长到合理时间,某些遗忘的、丢失的中奖彩票就有可能被发现,即提高了兑奖率。

其三,弃奖奖金为何不能重回奖池。

如果兑奖提示到位、兑奖期限合理,仍有弃奖,笔者以为,弃奖奖金应该重回奖池,理由有二:一是这笔奖金本就属于彩民,还应该让给彩民;二是一旦重回奖池,必然能吸引更多彩民购买下期彩票,这无疑能为公益事业筹集更多资金,有利于壮大彩票事业。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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