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之后要进行债务清算,那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债务怎么清算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宣告破产后如何清偿债务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宣告破产后如何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财产组成,具体按如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破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但如果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后一年内查出破产企业有实施无效行为的隐匿财产的,仍可由人民法院追回并补充分配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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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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