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才能万事兴,然而一些家庭的和谐却被那暴力的拳头无情的打破,对此国家首部反家暴法面世,明确定义家暴行为。那么家暴行为的定义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家暴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共六章38条,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精神侵害也属家暴,同居暴力也视同家暴

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间的精神侵害也纳入到了家庭暴力的范畴。

家庭暴力不仅只局限于夫妻、子女等亲属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也就是说,同居关系等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实施暴力,也被视同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有四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规定了家庭暴力的预防措施。

二是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

三是规定了告诫制度。

四是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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