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对孩子来说是成长环境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不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其关爱都是一样重要,那么,如果孩子是由养父母抚养,当养父母死亡后,他们的收养关系应该怎么解除,下面文章就该问题做了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养父母死亡后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一)在收养人一方死亡后,被收养人的监护权是由其养父或者养母承担而非由其生父母承担。

(二)养父母死亡并不直接导致收养关系解除,这并不意味着养父母死亡后收养关系便不可以终止。

(1)养父母死亡,成年养子女与其养父母死亡自动解除收养关系。

(2)养父母死亡,未成年养子女与其养父母收养关系,由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养子女的监护人(一般是养父母的近亲属)可以与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如果生父母仍无力抚养子女,养子女的监护人亦可将子女转由他人收养(转收养)。

二、收养法相关规定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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