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中有一个特殊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可能要和家属分开,那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与家属见面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各位读者朋友整理了一些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见家人吗”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见家人吗

可以见面,但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而且不能离开监视居住地。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不管法律处罚的力度是轻是重,我们都不能因为这些而去故意触犯法律,做一个合格、懂法、守法的公民,这才是我们应当做的。如果您还有这方面的疑问或者任何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或者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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