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一般是指按照法律程序将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以上的公司,那我们应该怎么认定企业分立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企业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后企业存续;新设分立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原企业解散。

一、是企业组织结构的变动及其所作出的相应登记。在存续分立的情形下,原有的企业虽然存续下来,但因派生出了一个或若干个新的企业,其股东人数、资产总额、业务范围等主要内容发生了相应的变更,故其公司章程也必须加以相应的修改;在新设分立中,由于企业分立必然导致新公司的设立和被分立的公司法人资格自然终止,也就导致了新、旧公司的董事、监事的选任、相关人员的变动及章程的变更。并且作出企业分立的决定均需要依据原企业的企业性质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如公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作出特别决议,一般需要2/3以上代表通过,而上述的所有变动都会依照法律进行相应的登记,成为以此判定是否存在企业分立的情形。

二、是分立企业与新设企业或承继企业之间发生股东构成的交叉重叠。存续分立的股东可以从原来企业分离出来,加入新设立的企业,或者继续留在存续企业之中;在新设分立中,被分立公司的原股东可以分别加入新设立的企业中,以自己持有的股份行使股东权利。

三、是债权债务的承继情况。在企业分立中,原企业的权利义务分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承受,分立后的各方应该无条件地按照分立协议的约定,接受自己的债权、债务。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

综上,要对企业分立作出清晰的认定,需要从内部决议程序,组织结构的变更,外部登记公示的内容以及权利义务承继都多方面综合考虑,得出最终的认定结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1]《公司法》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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