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特殊的案件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那哪些案件才适合这样的制度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检察院自侦案件包括哪些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范围主要是: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见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规定了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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