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案件都能被法院立案登记吗?我国统一了全国法院登记立案工作,规定了实行立案登记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那么有哪些案件是不能被立案登记的呢?

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哪些案件

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也就是一审案件和最初提出申请的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对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明确了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包括:

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诉讼已经终结的;

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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