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很多情况下都要出具监护人证明,比如小孩读书等等相关事项,那么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网友提问: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我母亲患有精神病、去帮母亲办事(房产证)的时候说需要“监护证明”。我拿亲属关系证明还不行、说必需要监护证明。开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需要带什么证件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该监护证明到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开具就可以了。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就行了吧,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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