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安全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而最为常规的要求就是物业给力,给小区营造良好的环境,那么小区财物经常丢失,能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

最近我们小区的财物经常丢失,大家觉得小区的物业部给力,只拿钱,不办事,请问我们能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小区有三种情形可解除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小区内财物经常丢失且是由于物业公司过错导致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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