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需要汇款时都会选择去银行办理,但是有时候也会有不小心把对方的账号搞错的时候,那么汇错款对方不返还怎么办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浙江省颜女士在汇款过程中,误将11万元货款汇至广西南宁市李某名下,经多次协商,李某一直拖延不还,由于颜女士远在浙江,因此全权委托律师追讨这笔汇错的货款。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笔汇错的货款应当如何定性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此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在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对李某的账户申请了查封冻结,使其无法将该笔款项转移,后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应当立即返还颜女士货款11万元,如其迟延履行,应当支付相应迟延履行金。

从本案可以看出,在汇错款项的情况下,首先一定要掌握汇款记录及凭证等证据材料,其次,应当立即对汇入账户进行冻结,这样才能使得最终的法院判决能够顺利得到执行。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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