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是拖欠工资,变着花样的找理由不发工资,那么作为员工针对公司不发工资的行为应该找哪个部门?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二、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

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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