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还在试用期就被公司通知说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公司要给员工赔偿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在试用期期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除非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八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它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服务期、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是不能要求违约金的。

一、除下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般情况,用人单位不能要求违约金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二)除非劳动者有以下情形

用人单位可要求违约金赔偿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义务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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