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有非法用工情形,我国法律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但是若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获得补偿吗?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具体内容。

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获得补偿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此规定,非法用工,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实际操作中,“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以下情形: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5)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相关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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