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但是生育二胎时,产假会有变化。那么深圳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和二胎产假政策是怎么的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深圳单独二胎和产假规定
深圳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将深圳市“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一、深圳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深圳市“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深圳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深圳市户籍的,向深圳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深圳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深圳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深圳单独二胎产假规定:单独二胎女职员享有正常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单独二胎女职员属于难产,则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
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准确来说应该是单独二孩,不是二胎。)
单独二胎的适用条件: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即可申请再生育。
深圳单独二胎产假规定:
1、单独二胎女职员享有正常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单独二胎女职员属于难产,则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
3、单独二胎女职员生育多胞胎,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单独二胎女职员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期。
5、单独二胎女职工不能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不能增加产假35天。
6、单独二胎男职员不能享受10天陪产假。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由之前的90天增加至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