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

()年简借字第()号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元整(人民币),月利息为____%

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须先向甲方支付手续费元整。

款项自支付之日起,按实际借用期限计收利息,逾期_____月内乙方承担违约金元整;逾期_____月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签订借款、抵押(或质押、保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自愿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担保,并将相关权利证书交付甲方保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年月日

注: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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