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婚姻效力的问题有很多,可撤销婚姻就是有关于婚姻效力情况的一种,大家对可撤销婚姻的关注点主要在于可以根据哪种情况条件进行婚姻的撤销,今天华律网小编对可以进行婚姻撤销的情况做了一定的知识概括,下面就来看看可撤销婚姻的具体内容。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因胁迫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

那么,什么是胁迫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由此可见,构成胁迫必须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须有胁迫的故意。所谓胁迫的故意,包括了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第二,须有胁迫的行为。所谓胁迫的行为,即胁迫行为人须有以加害威胁被胁迫人的意思表示,并已达到让被胁迫人产生恐惧的程度。被加害的对象,不仅包括被胁迫人自身,也包括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

第三,胁迫须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包括了非法的目的和非法的手段。

第四,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间具有因果关系。当胁迫行为与结婚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时,被胁迫一方不得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知识总结: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结婚自由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结婚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其亲友因受到威胁而产生恐惧,不得不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鉴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的权利。

总结上述内容,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只有一种:那就是因胁迫而结婚的。大家不要记错,有关怎样才能算是胁迫,华律网小编也做出了一定的知识整理,如果对上述内容还不是很清楚,或者想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来华律网找专业律师进行相关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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