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买第二套房时,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有一定的政策的,并且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基本是在60%以上的,那么对于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呢?

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南京购买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1、如果前面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必需要还清后才可以贷款,利率上浮10%,首付60%以上;

2、如果前面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可以正常贷款,首付60%以上。

从2011年10月24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施行如下规定:

1.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财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准),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利率上浮1.1倍执行。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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