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求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复议结论送达之日起10日内,如果各有关当事人一致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的话,公安机关可以接受调解申请。

但是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调解必须在下列条件成立时才可以进行,并确定调解的起始日期:

1、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造成人员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从公安机关可以开始调解时起计算,整个调解过程应当在10天内并结束,如果调解成功,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如果不成功则应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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