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情况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实行的监督检查。一方面促使各单位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有利于正确计算和反映纳税情况的各项基础工作,推动各单位加强包括会计工作在内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督促各单位依法纳税,遵纪守法,堵塞各种税收漏洞,纠正和查处违反税法的行为,保证包括会计法在内的各项财经纪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现场检查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收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经法定批准手续查询纳税人的存款账户和储蓄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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