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同住一个小区,但是关系素来不睦。后来甲在一个著名的论坛中发帖称,家住某小区的乙人品恶劣,在单位溜须拍马,在家不孝敬父母,在外包养情妇。这个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乙的声誉迅速下降,其妻也要求他说明在外包养情妇一事。乙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工作和生活。他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告诉您。

被人在网上发帖诋毁是否构成诽谤

当然构成诽谤。

律师点评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诽谤,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从而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

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以诽谤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已经构成了对乙名誉权的侵犯。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他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另外,如果由于甲的诽谤行为导致乙全家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乙家人自杀等后果的,这就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甲的行为就构成了诽谤罪,应当接受诽谤罪的处罚以及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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