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已经成为前置程序。如果当事人未到法院申请再审,直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检察院一律不受理。抗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抗诉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诉讼抗诉的后果,应当由审判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重新认定后得出,一般可以出现加重判罚或者减轻判罚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并依据刑诉法的规定作出判决。抗诉的后果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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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2]《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十六条
[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