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那么,提存情形及法律后果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存情形及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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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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