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

共同利益原则、自由探索利用原则、不得据为已有原则、和平利用原则、求援宇航员原则、外空物体登记和管辖原则、国际责任原则、保护空间环境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1、登记制度

发射外空物体的国家将其发射的物体向联合国秘书长登记入册,其目的是为了保持对该物体的管辖和控制并对该物体造成的损害承担国际责任。

2.营救制度

(1)各国在获悉或发现航天器上的人员在其管辖区域、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任何地方,发生意外、遇难或紧急降落时,应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

(2)对获悉或发现在一国领土内的宇航员,领土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营救宇航员,并给予他们一切必要的帮助;对于发现的宇航员,应立即安全地交还发射国;

(3)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其发射国。在一国区域内发现的空间物体或其组成部分,应根据发射国的要求,采取切实的措施对该空间物体进行保护。发射国应提供协助并支付有关保护和归还行动的费用;

(4)如果一国有理由认为在其境内发现的空间物体是具有危险和有害性物质的,可以通知发射国在该国的领导和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种危险。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