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拘传与传唤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非常的了解,同时很多人也很困惑该问题,为了标准大家了解相关知识,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料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拘传于传唤有什么区别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依据案件情况,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可以实施。

拘传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于案件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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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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