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是为了让股权质押合同更好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那么,在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或许还有许多人不了解,下面这篇文章华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下面一些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

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或出资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借款人或者出质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借款人或者出质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贷款人或质权人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金融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五)股权(股份)凭证。

(六)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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