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永远是每个人心中最重要的人,每个劳动者都应该抽出时间探望自己的亲人。探亲假是法律赋予每个劳动者的权利。但是,很少有人了解,探亲路费是否可以报销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报销注意事项:
(一)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凭据报销。但乘座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
(二)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三)乘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年满五十岁以上并连续乘座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座卧铺费。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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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