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是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我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却没有特殊的规定,仍然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下面是华律网小编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的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是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国家投资者应当依照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等改革原则,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与其投资主体之间不应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被投资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国家投资者基于出资者的地位,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指挥和干预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是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其出资数额大都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必须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足其全部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和评估资产价值,并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三是制定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公司章程是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准则,对公司和公司的出资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都具有约束力。

四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五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这是任何一个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该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华律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相关法条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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