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伙企业基于某种原因需要进行注销的时候,合伙人应当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提交规定的材料,申请注销登记,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注销合伙企业的条件及材料的规定,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让您了解到在申请注销合伙企业的时候,合伙人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合伙企业的注销:

(一)注销条件

合伙企业因各种原因终止营业的,应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二)注销申请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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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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