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诉讼前的一种紧急财产保全措施,但是并不是任何人或任何情况都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它的申请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当事人来不及起诉,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必须是情况紧急.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四)起诉前申请,限于给付之诉。

诉前财产保全的定义: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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