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犯罪该不该没收属于家庭成员的全部成员财产,没收财产和没收犯罪物品两者在本质上也有很大的区别。华律网小编结合了司法解释对这两个问题作出以下看法。

没收财产和犯罪物品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没收财产和没收犯罪物品是不同的,首先,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而没收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其次,没收犯罪物品是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和用于犯罪的物品,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合法财产。

我国刑法典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规定,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的哪一部分财产,或者犯罪分子家属用本人劳动所得购买的归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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