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这两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理赔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以上便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保险理赔的时效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情况复杂,欢迎您咨询华律网律师。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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