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解答:

一、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

二、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二)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三)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四)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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