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保障性

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或暂时中断生活来源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

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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