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在性质上可以分为雇员自愿离职和非自愿离职,其中自愿离职包括员工辞职和退休,而非自愿离职包括辞退员工和集体性裁员,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对员工离职的类型区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离职的类型区分

员工离职在性质上可以分为雇员自愿离职和非自愿离职。自愿离职包括员工辞职和退休;非自愿离职包括辞退员工和集体性裁员。

在离职各种类中,退休是对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雇员的一种福利待遇,在正常环境下其数量和比例具有可预期性,其发生对于企业更新人员年龄结构具有正面价值。集体性裁员只发生在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只能通过裁员降低成本的情况,是一种偶发行为,一般在离职分析中不予考虑。企业辞退员工往往是对行为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者无法达到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惩罚,这部分离职由于其惩罚性,在离职整体中只占极少部分。

企业需要真正关注的是对员工辞职的管理。辞职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认为不符合企业文化或企业内竞争的要求,在企业内部绩效评定中处于被列人竞争淘汰行列的员工,企业往往通过较低的加薪、缓慢的升迁等制度或方式暗示员工主动辞职,从而规避给付员工经济赔偿金。另一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内部人才流失,即那些有利于企业运营和成长,是属于企业留才范围中的那部分员工的离职。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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