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蔡某和刘某于同一天在温州某医院分别产下一个男婴,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在出院时误抱了对方的婴儿,并将其抚养成人。2007年3月26日,温州首例两对夫妇及其孩子状告医院抱错婴儿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温州市某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医院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温州某医院向六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4万元。

15年前,蔡某和刘某两人在出院时误抱了对方的婴儿,并将其抚养成人。15年后,蔡某和其丈夫陆某在一次亲子鉴定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遂与刘某及其前夫姚某取得联系,并诉至法院,要求温州某医院进行赔偿。

永州律师解说:

[案情分析]

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监护、教育以及子女被父母照顾、呵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是一种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为人的行为如果阻碍了父母与子女间权利的行使,侵害了权利人的人格利益,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结果]

判令被告温州某医院向六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4万元。

[相关法规]

父母对子女监护、教育以及子女被父母照顾、呵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是一种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为人的行为如果阻碍了父母与子女间权利的行使,侵害了权利人的人格利益,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