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生育应满足的条件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那么满足条件后,如何申请再婚生育呢?

二、再婚生育申请的程序

(1)本人申请

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

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

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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