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开发商于2010年交付与我一套商品住房,装潢后10月份入住,2011年初发现该框架房出现不同位置的裂缝,与开发商及物业交涉多次,开发商最终答应给予维修。因为我的房子裂缝较多较长,需要大面积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不能居住,还要专人看守开发商维修,就这些造成的损失能否向开发商要求索赔?

烟台律师解答:

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

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维修,维修期间的合理的费用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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