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房产有一种特殊的情结,因此,如果夫妻离婚,对房产的争夺通常是比较激烈的。那么,如果结婚后,将房屋过户给对方,该房屋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就让华律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友咨询:

房屋过户给了妻子,并且还进行了公证,请问该房屋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现在准备离婚,我想请问律师离婚房屋是妻子一人的还是共同财产?

湘西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你的房子赠与给你的妻子经过公证,且已经将房产过户到妻子的名下,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属于你妻子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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