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国有资产拍卖的程序跟一般资产拍卖有所区别。

根据目前政策,国有资产不能自行委托拍卖。处置程序是:1、产权人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资产处置申请;2、上级国资委批准处置后对欲处置资产进行评估;3、根据评估结果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将资产挂牌;4、挂牌十五天后,由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拍卖机构签定委托拍卖合同;5、拍卖公司履行拍卖手续,若拍出则买受人将成交款交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未拍出则重新确定保留价继续上拍;6、产权交易所在扣除应付交易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资产原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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