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即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几种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华律小编在下文讲解的是《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详细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法条: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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