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1、受案范围: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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