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出癌症后老公就搬出去了能告他遗弃罪吗?我2008年检查出癌症,我老公因为嫌弃我已经搬出家,他半年没有支付我和儿子生活费1分钱,我全靠我哥哥养我和儿子。我能告他遗弃罪吗?谢谢

吉安律师解答: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老公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对患重病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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