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可以增加吗?我儿子今年10岁,从2007年起商定前夫每月付抚养费800元,当时他的月收入5000左右,现在孩子每月各项辅导费用500元左右,前夫月收入至少2万,而且收入稳定增长,我月收入5000,现在我提出抚养费增加至1500元,而前夫不同意。请问法院裁定的话需要给多少抚养费?谢谢

赣州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因为你儿子的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了原定数额,那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法院是支持的。具体的金额,由法院判决。

相关法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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