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注册一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验资时按新公司法26章可以只缴纳总注册资金的20%吗?其他的80%两年缴纳可以吗?

华律网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你是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只缴纳总注册资金的20%,其他的80%两年缴纳,但是,首次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三万元人民币。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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