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所提条件无法满足对方怎么离婚?离婚官司打了两年多,分居两年多,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一方的要求无法满足而故意拖着。另一方要求法院先叛离再另案起诉财产官司,请问是否有依据?

益阳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根据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做出部分判决,也即一部分终局判决。

你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予以判决,一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你们近年来因故经常发生矛盾分居近两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院可以准允离婚。你们对夫妻共同财产,争议较大,短时难以解决。为了不造成诉讼的拖延,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另行解决。即你们可以先行判决离婚,财产另行起诉。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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